问题补充说明:第二十三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这究竟指的是什么意思,麻烦哪位大侠解释下
就是上级来自法院有权提审,也可以把自己的案子下放
下级法院觉得审理起来困难的,可以申请往上送
就是一个案件管辖的纵向移转
标签: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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