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首先,共享单车骑回家不归可能触及合同违约。其次,私藏共享单车,比如单车使用完之后不予归还,就涉及到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再次,如果没有使用,只是把锁撬开带车回家,就涉嫌盗窃罪。最后,对于损害、随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法律分析第一,共享单车使用是租借合同关系,使用完归还是合同义务之一,未归还,违反合同的约定,合同违约。但第二天自己继续使用,使用时仍然缴纳租金,并未改变租赁单车的性质。这种行为并没有侵害商家的财产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商家的收益权,属于合同法上违约行为。商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索要违约金的方式维权。第二,租用完共享单车,正常使用过之后,推回家私藏,据为己有,或者改装成为个人车辆,拒不返还。如果其持续状态为租用状态,在欠费之后拒不返还,这个时候该行为符合侵占的构成要件的,如果侵占车辆的价值达到一定的数额,应该以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如果其已经完成系统中还车,然后将车辆藏在私密处,据为己有,由于其不存在合法占有的前提,其行为涉嫌盗窃罪。 比如,在路边看到一辆共享单车,把锁撬开带回家或藏在不容易被公众发现的“私密处”,行为人在主观上明显是一种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客观上将共享单车公司对单车的占有转移为自己占有。这种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行为特征,该行为这就可能涉嫌盗窃罪。如果其所盗窃的共享单车经鉴定价值在2000元以上,则构成盗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多次盗窃的,盗窃金额累计计算,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无论盗窃价值的多少,构成盗窃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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