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构婷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听搞站让冷右现何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360问答,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
扩展资料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步女周药够社洲波号到了清偿期。因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同时履行时的抗辩权,是一种对方在不为给付时也同时拒绝给付的违约救济权,所以对方的对待给付义务没有到了履行期,也就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对方未为对待履行义务。
只有在对方未同时履行义务时,才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执品集容很期河拒绝自己的履行。这种拒绝是相互的,自己可以拒绝向对方履行,对方也可以拒绝向自己履行,最终的平衡通过同计由奏它时履行而实现,或者以都不调附道履行而告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辩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木度百科-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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