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如下:1、现行税负结构不合理,从而诱发偷税漏税。我国一般意义的宏观税负并不高,与发达国家、转轨国家、发展中国家相比相对较低。但是,由于我国政府收入行为的不规范,尽管宏观税负比重不高,但“费”负担却很重。这样纳税人为逃避过重的税负,猛拦铤而走险,采取了最直接的方法-偷税漏税,以大幅度减轻税负;2、现行税收制度存在漏洞,为偷税漏税开辟捷径。我国实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由于两套税制极不规范,增多了企业避税的途径和税收流失的漏洞,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不利于强化税收征管,堵塞收入流失。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有不同的税收待遇,使企业之间互相攀比,要求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加上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为了吸引外来投资,乱开口子中清时有发生,许多地方扩大税前列支范围,放宽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减免税现象屡禁不止,这是造成税收优惠过多过滥、税收流失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枝培胡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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