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国家的交管部门为了交通安全,特制定了死亡加速度为500g(g=10m/s2)这一数值以警示后人,意思是如果行车加速度超过此值,将有生命危险。这么大的加速度,一般的车辆是达不到的,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达到这一数值。试通过计算判断:
两辆摩托车以36km/h的速度相向而撞,碰撞时间为1.2×103、s,驾驶员是否有生命危险?
解: 选取初速度方向为正方向,
则v=36km/h=10m/s vt=0 t=1.2×103、s,
由加速度公式得
负号表明加速度方向与初速度方向相反,加速度的大小为830g.
因为830g>500g,超过了死亡加速度,所以有生命危险.
标签:加速度,生命危险,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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