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一飞行员辞职被航空公司索赔499万元“飞行经历费”,飞行员辞职难是出了名的,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呢?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某航空公司工作十年的飞行员小张,辞职时与公司发生争议,因拒绝向公司支付499万元“飞行经历费”被告到法院。近日,长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航空公司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航空公司诉称,小张是经公司提供初始培训的飞行员,双方在2005年7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底,小张提出辞职并在一个月后离职。公司为培养小张成为正驾驶、机长,提供了大量飞行资源以供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此期间,公司还出资自行或委托他人对小张进行培训。公司主张,小张离职时,除支付210万元离职补偿金,还应支付“飞行经历费”。小张同意支付离职补偿金,但认为支付“飞行经历费”不符合法律规定。本案承办法官娄嬿表示,小张作为航空公司聘用的飞行驾驶员,工作内容就是参与机组飞行,在完成劳动任务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工作时间的积累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这是劳动者在自身劳动过程中的价值积累。航空公司向小张提供劳动工具、创造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并非额外待遇,因此要求小张赔偿“飞行经历费”缺乏法律依据。附注:南航机长求辞职据报道,近日,南航有一机长请求辞职,并且法院也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然而他还是被告知要“复飞”,至于什么时候才允许放行,则没有确切的答复,为此,他连续一周到南航总部门前希望“找领导谈谈”。飞行员为什么辞职就这么难?2003年,还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的刘阳进入北航工作。“后来,南北方(航空公司)合并,我就被划到南航了,”刘阳说,“南航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刘阳称,进入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后,从副驾驶到机长,他开了7年的飞机。刘阳称,2014年7月7日,他向南航吉林分公司申请了辞职,但对方拒绝了刘阳的辞职申请。在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后,刘阳拿到了终审判决。在刘阳提供的判决书中显示,一审判决解除劳动合同,南航吉林分公司为刘阳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协助刘阳进行各种手续的转移,刘阳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支付培训费168万元,而2015年9月9日的二审则维持了原判。“复飞就放人,但不知要飞多久”虽有判决,但却无法要求强制执行,刘阳称,按判决规定,他需要支付给南航吉林分公司168万元的培训费,“新雇主愿意支付这笔钱,但因为南航迟迟不把档案转移,导致我无法去新公司工作。”“南航不帮我转移档案,我不能在新单位工作,新单位就没办法帮我出这笔钱,”刘阳告诉记者,“这笔钱(培训费)所有辞职的飞行员都是由下家出钱,不是由个人出,个人很难拿出这笔钱。”刘阳称,一个月以前,他曾经来到广州总部跟相关领导谈过,对方称让他参加“有序流动”,按照内部出台的方法辞职,即“回南航来飞,飞到一定时间,再放你走”。此后,刘阳选择了“复飞”,但因不知需要复飞多久,“心里没底”,就又来到南航总部,“希望跟领导谈一谈”。北青报记者查询资料得知,飞行员难辞职在国内航空公司并非首次,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称,一名资深机长要求辞职但南航不愿放人。专家:飞行员辞职难“是一种浪费”“飞行员辞职难这个事情,在业内来说,不算一个新鲜的现象,”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告诉北青报记者,飞行员辞职难,已经长达10年之久,张起淮称,此事在业内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是行业问题”。我国飞行员的短缺是造成飞行员辞职难的一大原因。张起淮称,国家民航局只批准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的规定是一个新公司不能少于三架飞机,一架飞机规定不能少于15个飞行员,所以新公司需要机长的话,一般就要从已有的上家去挖,这就带来了飞行员的流动。除此之外,张起淮表示,成熟飞行员一般需要3年才能成为机长,且我国虽然有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但是有些航空公司不配合,不转移飞行员的档案,有了判决之后,也存在不执行的情况。对于上述现象,张起淮称是一种“浪费”,他告诉记者,现在中国每年有100到200名飞行员在辞职过程中都不能顺利离开,“挂”着不让走导致很多成熟的飞行员无法飞行。张起淮告诉记者,关于飞行员向航空公司支付培训费的问题,司法程序判决通常来讲一般不会超过210万,但有时航空公司会“涨价”,飞行员要给原来的东家300万元左右,但新的东家一般会给飞行员500万元左右,除了支付“老东家”的培训费外,大约有100万到200万元作为飞行员自己的安家费。
标签:索赔,飞行员,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