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根据上面六普数据,总人口1370536875,且 年平均增长率为0.57%推算,则为2013.74年,大约是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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