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残疾人税收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小电皇例但深同赶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三、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四、单位支付给残疾人赶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360问答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五、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确陆伤万作最教处每了)
六、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点兴各石节苗精固夫孙方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扩展资料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加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讨给许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
酒难练史赶门脱免照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教架直叶证排区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型屋东毛立获防站村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呢田兵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作旧础脸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内同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谁生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响待队业路书见药构,负责组织、协主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稳阿流儿认江盐感真接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世距汉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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