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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后妻子愤而跳车,导致重伤死亡,丈夫有什么法律责任?

2023-06-10 01:25:10 编辑:join 浏览量:613

夫妻吵架后妻子愤而跳车,导致重伤死亡,丈夫有什么法律责任?

【案件纪实回顾】

没想到我老婆真的要跳车,早知道她就不会死了,因为我肯定会把车停下来劝她了!

在与朋友聚会喝了一些酒的情况下,31岁的杨某驾车带着妻子金某和一岁多的孩子,开车行驶在路上,不知什么原因,期间两人发生争吵,杨某说要去大姐夫家调解,妻子十分反感,但是杨某未予理会依然开车前往,以为她吓他的,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

气愤不已的金某丢下孩子,拉开车门就跳下去了,惊魂未定的杨某将车停稳后下车便报了警,最终金某因伤重不治身亡,法院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 过失 致人死亡罪,有自首和受害人家属谅解的情节,最终获刑3年,缓刑4年。

【法律问题】

真的是令人唏嘘,金某也是气性太大了,留下1岁多的孩子,现在丈夫也被判有罪,真的是一个悲剧!

在本案中,妻子是选择自己跳车的。没有人对他实施暴力与威胁。从表面上看,他这是一个 自杀 行为。那么,为什么丈夫会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法理分析】

刑法 上的过失犯罪。是指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产生损害,或者说,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损害。却相信自己能够避免这种结果发生。但是事情的结果却出乎意外,损害发生了。

本案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可能是法院认为,丈夫应当预料到他的妻子一定会跳车,然后发生死亡。却没有及时阻止妻子的行为。然后最终结果发生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实光从刑法理论上讨论来说,金宝每日说法个人认为更加偏向于评价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理由:

首先把死亡的原因归责于夫妻之间的吵架是比较牵强的。如果说和人吵架对方自杀然后吵架的人就要啊这是一个不好的示范。

其次,跳车是妻子自己的选择,丈夫并没有直接施加某种暴力或者推搡。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丈夫在喝了许多酒的情况下还开车搭载一家人,这让自己的判断力下降,也让妻子处于一个潜在的危险境地。之后在妻子情绪失控要跳车自杀时,丈夫此时有一个【作为的义务】,那就是阻止妻子自杀的义务,而且当时他是可以做得到的,能为而不为,导致了妻子的死亡,所以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但是鉴于情节轻微再加上他有自首情节,也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当然,这也是个人意见,其实从情理来说,这位妻子的情绪爆发太突然了,换成任何人可能真的来不及反应,对丈夫的反应判断要求太高,可能有点强人所难。

【笔者的话】

从孩子的角度来说,母亲没有了,父亲又被判有罪。在成长的道路上,缺乏母爱。长大以后找工作,有可能会面临政审不通过的情况。确实是十分的悲惨。这也提醒了我们的夫妻相处之道。还是应当互相尊重,当面临吵架和闹矛盾的时候,应当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把鸡毛蒜皮的小事给闹出大事出来。这样就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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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跳车,愤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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