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4日讯】近日宁波北仑,一则当地熊孩子毁坏公共设施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
事情的具体起因是因为有一批熊孩子,在短短的十多天以内强行毁坏公共自行车桩,盗窃公共自行车涉案金额据统计,约5万元。
因为最后在调查的时候,发现涉案的人员还处于是在校学生,并不是具有刑事能力的成年人,相关机关无法进行定责,只能在进行笔录后,由家长带回严加管教。
而当宁波公共自行车公司的相关人员,向涉案孩子的家长提出进行经济损伤赔偿的时候,该家长这表现出态度冷漠,拒绝进行任何赔偿的态度。甚至还留下了“要钱没有,要不让派出所把孩子抓走吧”这种说法。
此事一经曝出,就引起了各地网友的广泛讨论。
纷纷表示,这种现象不仅仅只存在于宁波市的北仑,全国各地都有类似事件。大部分涉案人群,都因为年龄过小,没有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而其家长又拒绝进行经济赔偿,最后只能导致这件事情不了了之。
其实根据我国的国家法律规定,当面对公共设施损坏行为是由未成年人造成的,作为其监护人的家长,是具有承担经济赔偿的义务的。
正是由于未成年人的世界观并没有明确,在日常生活当中的行为会无意当中触犯到法律,而作为家长,在此时就应该及时的给孩子树立起一个正确的行为道德观念,减少孩子错误行为的产生。
众所周知,教育是由社会教育以及家庭教育两个部分相互组合完成的,如果家庭教育缺失,社会教育也只能无能为力。
父母作为孩子的镜子,言传身教,会在日常生活当中潜移默化影响孩子的世界观里。
宁波北仑公共设施被损坏事件的发生,正是为我们敲响了家庭教育这一重大警钟,它让我们反思,在时代发展的今天,家庭教育的缺失所带来的后果,真的是我们乐于承受的吗?
真的是我们可以承受的吗?希望各位家长好好的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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