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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案是怎么回事啊?

2023-12-08 23:18:58 编辑:join 浏览量:597

明史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乌程南浔镇富户庄廷鑨,因病眼盲,想效仿历史上同为盲人的左丘明,著写一部史书。

但又匮于自己所知不多,便去买得前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祯的明史遗稿,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加以编辑。

书中仍奉尊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御余末建州女真的事,并增补明末崇祯一朝事,直呼努尔哈赤为“奴酋”、清兵为“建夷”,全都是清朝所忌讳厅拆迹的。

该书定名为《明书》,书凡一百余卷,作为自己的著作,并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征、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

“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的原稿增删而成。庄廷鑨慕杭州举人查伊璜之名,擅自将其列入《明史》的参订名单,查伊璜得知后吓得心胆俱裂,为求自保,赶忙向学道检举告发,但学道并未在意此事。

七月,归安知县吴之荣再次告发,此书终引起清廷关注,遂大兴文字狱,相关人等被捕杀殆尽。

明史案是怎么回事啊?

扩展资料:

明史案牵连很广:

圣旨明确了此案的惩处范围和力度,凡参与编书的、组织的、刻书的、装订的、印刷的、买卖的以及有书不上缴的,都必须处死刑,各家财产藉没。

其男性家属凡年满十五岁以上的,都获死刑,其妻女母婶等都被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做奴隶,犯罪情节较轻者的家属变卖给富家做丫鬟,那时的沈阳绝不似现在的繁荣,而是一片荒芜的狼藉之地,令人闻之色变,很少人能活着回来。

康熙二年,所有作序的人、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都被处死,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书店老板扮并王云蛟、陆德儒惨遭屠戮。

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也被凌迟处死,全族被处死;李令皙及其子李礽焘等4人、朱佑明和他的儿子朱念绍、朱彦绍、朱克绍和侄子朱绎先后被斩杀,妻子徐氏吞金自尽;

李令皙的小儿子才十六岁,法司命他减供一岁,得免死充军,他不愿意,最后一并处斩;董二酉当时已经死,尸体被从棺材中挖出,肢解成36块,手段残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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