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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是如何当选总统的?

2023-08-16 15:14:15 编辑:join 浏览量:607

奥巴马是如何当选总统的?

作者:局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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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芝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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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川普会跟以往所有的美国总统那样,在明年的1月20日手捧圣经举行就职典礼,正式替换奥巴马做总统这份工作,所以满打满算奥巴马作为总统的日子剩下不足两个月。他的总统工作干得好不好我们不去评价,但奥巴马本人的确是一个很有人格魅力也很优秀的人,他的成长之路很值得我们了解和学习,所以在他即将卸任之前,我们回顾一下他一步步走上总统宝座的那段人生经历。

奥巴马的名字和他父亲的名字一模一样,都就叫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老奥巴马当年是一名来美国留学的肯尼亚黑人学生,他来美国留学并非公派也并非家境优越而是因为他得到了一笔丰厚的奖学金。联想一下我们国内就知道,能得到美国大学一笔丰厚奖学金的人一定有过人之处,这个过人之处是什么本人不太清楚,反正在夏威夷大学的校园里,一位18岁的叛逆白人少女邓哈姆不可救药地迷上了老奥巴马,不久两人结婚生下了小奥巴马。小奥巴马两岁时他爹毕业又去哈佛继续攻读经济学博士,分居两地的两个学生还带个孩子,这日子注定没法过啊,所以三年不到父母就离婚了。老奥巴马博士毕业又跟另一个美国女同学结了婚,两人一起回到肯尼亚。老奥巴马做了政府部门的高级经济顾问,到了肯尼亚他的新娘才发现,原来老奥巴马还有一个原配,所以江湖上说奥巴马有三个母亲就是这么来的。他爹固然是个学霸,但是这个感情问题也是让人觉得挺草率的。老奥巴马1983年死于车祸,终年52岁。

(奥巴马的父亲和母亲)

如果你看看老奥巴马的长相,你肯定不会对他的后代的颜值抱任何幻想,但是偏偏众人都说奥巴马又帅又耐看,这个就只能断定他母亲邓哈姆一定非常漂亮。事实也的确如此,他妈妈颜值很高,硬是把奥巴马拉到了帅的那一档,而且奥巴马的肤色也不是特别黑。他曾经在书里说:我的父亲是黑炭而母亲像牛奶。邓哈姆跟老奥巴马离婚后,在爸妈的资助下继续读研,之后嫁给了一个叫罗洛的印尼同学,所以江湖上也说奥巴马有两个父亲。6岁的奥巴马跟随母亲一起去印尼呆了4年,10岁后又回到了夏威夷开始跟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因为4年后他妈妈又跟那个印尼人离了婚。邓哈姆一生做着教师和人道主义的工作,1995年病逝,也活了52岁。

大概因为奥巴马这些复杂而坎坷的身世,所以在后来从政时被人怀疑不是美国本土出生。虽然父母喜欢结婚又离婚,对他疏于教育,但幸运的是奥巴马的外公外婆对他非常好,这两位老人弥补了一切不完整家庭和颠沛童年带给他的伤害。童年不幸的奥巴马后来表现出了非常强的学习能力,这种学霸技能应该继承自他的学霸父亲老奥巴马,同时也是他对于自己身份和地位的报复性努力。奥巴马先是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了本科,期间主修了政治和国际关系,毕业后到一个脏乱差的芝加哥社区做了3年多的社区工作,这段经历对他的择业理念影响很大,所以后来他又去哈佛学法律,最后拿到了法学博士学位。从学习经历可以看出,他在学校所学的专业都跟干政治比较对口。

(高中毕业典礼上的奥巴马和外公外婆)

但奥巴马博士毕业后并没有马上跑去参政,而是在一个很屌丝的律师事务所给底层人士做案件代理,同时由于他毕业时成绩过于优秀,以至于他的哈佛教授忍不住推荐他去芝加哥大学当讲师。要想在某个领域提高的更快,给人讲课是一个非常好的途径,尤其是你的听众本来就是精英,那你自己需要花更多的功夫。奥巴马开的课是关于宪法流程、投票选举、法律历史这一类,据说他上课诙谐幽默旁征博引,受到了同学们的大力追捧,但凡听过课的都变成了他的粉丝。多年之后当他走上仕途参与竞选时,当年这些学生自发上街替奥巴马散发传单,他们也惊奇地发现,奥巴马的演讲风格就是当年上课的风格,辩论时被对手问到的问题他在课堂上早就被学生们问到过。

写到这里,有一个人在局势君的脑海里挥之不去,因为这个人的经历和奥巴马这一段极其相似,此人就是锤子科技的CEO罗永浩。老罗2006年之前在新东方教书,上课风格诙谐幽默旁征博引引发了学生的追捧也培养了一大批粉丝,后来他创业时的一些合伙人以及他的忠实顾客有很多就是他当年的学生,他每次开发布会的演讲风格就是他当年的上课风格,不少被媒体问到的问题他上课时也曾讲过。

(在芝加哥大学教书的奥巴马)

一边干律师,一边当老师,这种日子过了四五年奥巴马觉得不再有挑战性,于是把目光投向了公务员。他1996年参与竞选成功拿下了伊利诺伊州的州参议员,如果说美国的州相当于我国的省的话,那么州参议员就相当于我们的省人大代表,有权力参与和讨论一个州的所有公共和行政事务,这时候奥巴马不但是一个律师,还是一名大学老师,同时也是一个公务员,虽然非常忙但三份工作他都做得有模有样,并不像某些人只是占个位置白拿工资。

因为议员是凭本事选举上台没有连任的要求,所以奥巴马连续干了3届,越干越顺手越干越觉得庙小佛大,接着他把眼光投向了联邦众议员。联邦众议员属于国会议员,全国共有435人,分配到每个州的名额从几人到几十人不等,如果能当选众议员就好比从省公务员变成了国家公务员。拿我们做类比的话,州参议员是省人大代表,而众议员就好比全国人大代表。奥巴马第一次竞选因为名气太低没选上,所以他继续干他的州参议员兼法学老师兼律师。2002年时芝加哥法学院的院长曾找他谈话说,小奥同志啊,我看你的政治生涯也就那样了,我觉得你是一块教书的好材料,不如就专心教书吧,校党委一致决定提拔你为终生教授。对于这份收入比州参议员和律师都高的工作,奥巴马拒绝了。

(第一届任期时两个女儿还小)

我们以前讲过美国总统选举的流程,第一个环节是候选人初选,第二个环节叫候选人提名,这个提名环节是初选结束后在两党的党代表大会上进行的。当然党代表大会不止提名候选人,还有一系列后生可畏的党员上台演讲造势,2004年那一次美国民主党代表大会上提名克里为候选人,他后来输给了连任的小布什。43岁的奥巴马有幸上台做了一次演讲,这次演讲是那么地精彩和特别,用一句流行的话说就是给传统的政治演讲带来了一股清流。因为党代会这种活动会被电视台全国直播,任何上台出镜的人都可能因此扩大在全国的知名度,所以能上一次党代会的讲台就好比跟着赵本山上了一次春晚舞台,变红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这种机会一般都是留给党内最有希望的年轻人。果不其然奥巴马因为那次演讲一战成名,迅速红遍民主党,也红遍了美国政坛。

出名之后的奥巴马已经不再满足于之前那个没选上的联邦众议员了,他把目光直接投向了联邦参议员。虽然参议员也是国会会员但是跟众议员差别还是挺大的,参议员属于上院而众议员属于下院,参议员每个州只有两名全国总共100名,比起每个州好几十人全国四百多人的众议员,权力和职责先搁一边不说,单从数量上就显得物以稀为贵。如果说联邦众议员是全国人大代表的话,那么联邦参议员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每年3月份开两会时潇洒走一回,但人大常委会委员那是一年到头都在爽。出名好办事,几个月之后奥巴马轻松拿下了联邦参议员的工作,于是他辞掉了做了7年的州参议员,辞掉了干了12年的兼职讲师,辞掉了同样干了12年的律师,一路向西北赶去京城华盛顿赴任做参议员。

一个政客要是进了国会,那么他就接触到了治理国家的核心课程,因为国会是国家立法机构,是一切议案的决策机构,是跟总统领导的联邦政府交手的机构,是两党议员互相角力的结构,也是跟全世界与美国打交道的国家斗智斗勇的机构,在国会混几年特别是参议院混几年,那基本就完成了一个政客从新手到老司机的转变。

(第二届任期时两个女儿都长大了)

政坛红人奥巴马做了参议员,那种平步青云并且游刃有余的感觉一定非常爽,他在参议员的活干的也很漂亮。当有人问他要不要做总统时,开始他是拒绝的,因为总统这种事,不能别人让他选他就马上去选,他需要看形势的发展。在参议员的位置上干了4年,时间到了2008年临近总统大选时他的想法变了,不想做总统的参议员不是好参议员。比他矮没他帅嗓音没他有磁性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布什都可以,那么他更可以,于是他宣布参与竞选总统。

小布什干总统的8年是经历了阿富汗反恐战争、伊拉克战争和金融危机的8年,美国人对职业老政客和所谓的政治精英已经失去了耐心和兴趣,然后奥巴马闪亮登场让他们眼前一亮,这个高大帅气笑容迷人并且嗓音好听的令人嫉妒的黑人给了他们太多的遐想,况且此人除了年轻时有过抽烟喝酒烫头的不良习惯外并没有什么黑历史。而奥巴马的团队也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思维包装奥巴马,把他进一步塑造成为美国梦的典型代表,于是期待改变的美国人把选票投给了奥巴马,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就这样诞生了。

(就职典礼这么严肃的事情需要笑成这样吗)

奥巴马连任了一次所以干了两届共8年,从2009年初干到2017年初。而最近两年的收成不好也让美国人再一次对精英阶层和职业政客感到厌倦和失去信心,然后川普出现了,他是那么地与众不同,他的履历表上关于公务员这一块是空白的,于是美国人再次看到了改变的希望,他们把票投给了川普,对于这个我们只能说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

奥巴马

多血统的男子: 7%的黑人血统,43%的阿拉伯血统,25%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以及25%的犹太血统(这四分之一的血统据说来自于他的外祖父斯坦利·邓汗),奥巴马被称为犹太总统,也跟着四分之一的犹太血统有关,但是他的团队一般不愿意提及这件事。

奥巴马的外祖父家可不是一般的小门小户,举几个例子:1:斯坦利·邓汗的远房亲戚中有6位总统:詹姆士·麦迪逊,亨利·杜鲁门、林顿·约翰逊、吉米·卡特、布什总统父子。2:奥巴马的外祖母玛德琳是一个家境很一般的女子,在社区学院、在餐馆都工作过,认识了奥巴马的外祖父以后进了当地的一家银行,然后这位没有任何从业经验的中学毕业生过了几年就成为了这家银行的副总裁,但是却找不到任何有关她贡献的记录。后来斯坦利·邓汗去了夏威夷,德玛琳也跟着过去了,然后很快的又成为了夏威夷银行的副总裁~好神奇~3:奥巴马也不是从小生活在底层,反而家境十分优越,在夏威夷期间读的是最好的私利小学,全校就三个黑人。

严格来说,奥巴马并不能算犹太人,但是他还是有25%的犹太血统,大选时,78%的犹太选票都给了他,并捐赠了大量的金钱给他~。

基层锻炼: 奥巴马虽然一直上最好的学校,但是成绩一直都不是很好,后来进入了哥大,也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亮点,1983年毕业后先后在国际商业公司和纽约公共利益研究集团工作(这两家企业都有中情局的背景,且多被犹太控制)干了四年后,去芝加哥做了4年的民权律师,为什么在芝加哥呢,芝加哥的犹太黑帮很有名,犹太势力很大。他在当地帮助一些黑人团体当顾问、搞职业培训、并且通过教会来帮助黑人,博取了黑人们的好感。一段时间后,奥巴马打算从政,但是学历还是不够,如果你想在政界混出来,没有哈佛、耶鲁的文凭都不好拿出手,于是奥巴马看中了哈佛法学院(因为不用考试,只要申请就好),到了哈佛以后,奥巴马突然变得十分认真(大概是看过了底层劳动人民的艰辛了),过了一年,就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不要小瞧这个位置,这个位置上的人,毕业以后都要到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助理的。在读书期间,奥巴马同学在全美最大的法律公司之一---盛德实习,并且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纽顿·诺曼·米诺,是他把奥巴马介绍给芝加哥的商业领袖认识。并且还给奥巴马介绍了老婆米歇尔,米歇尔家境平平,但是她有一个表叔叫卡波斯·佛内,是全国主要的黑人犹太教的主教之一,在后面的大选时帮助了奥巴马很多忙。

贵人扶持

奥巴马有着犹太血统,有重要成员米诺推荐,信得过,哈佛高材生,有前途;血统复杂,还是个黑人,容易吸引少数名族和年轻只是分子的选票~就是他了~犹太财团决定支持奥巴马。

于是,在奥巴马34岁时,芝加哥的州议员爱丽丝·帕尔默宣布自己放弃州议员席位,去参加国会议员选举,这时候奥巴马则去参加州议员的选举,帕尔默马上宣布奥巴马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号召自己的支持者投奥巴马的票,有了帕尔默的支持,奥巴马成功当选了州议员。(这件事中帕尔默是一个受害者,这其中还有一个国会议员西蒙在其中帮奥巴马,他当了8年众议员,12年参议院,在国会很有人脉,他忽悠帕尔默去参加国会议员选举,然后让她支持奥巴马,结果她两头都落空了~)西蒙的信誉很好,一般他拿了别人的钱就一定会帮别人的忙,他觉得奥巴马缺乏经验,于是介绍伊利诺斯州的参议院主席艾米尔·琼斯以及法官艾那·约瑟夫·米克华给奥巴马认识。有了这两位贵人的帮助,奥巴马在州议会混的风生水起。

02年,奥巴马准备参加联邦众议员选举,组织派来了著名新闻人来帮助他——大卫·埃克赛罗斯,他是个媒体专家、早年做过记者,专写政治评论,还帮助西蒙竞选参议院(对就是上面提及的西蒙),在他的帮助下,奥巴马高调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这本书一下子吸引了大批黑人,04年,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被安排做民主党全国大会的基调演讲,这说明了组织对他的重视。奥巴马同志从毕业后无论何地都有贵人相助,在竞选时也是。人品好~

独特的形象打造

经济危机后民众对官僚政客的失望和厌恶,他的经理人艾克塞罗德独辟捷径,提出了“变革”的口号。年轻的黑人政治家本身就是变革的象征。这个口号一打出来,奥巴马就“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了。 另外,这些年奥巴马独辟捷径,发展了两支奇兵:一支当然是通过黑人教会发展的黑人群众,另一支则是大学生。 奥巴马从小目睹妈妈搞革命,自己也当过学生干部,很知道群众运动的重要性,而学生运动又是群众运动的重中之重。他虽然当律师,管基金,搞社团,但一直都没离开过大学,跟学生组织一直关系密切。大学生大部分是左翼年轻知识分子,对他们来说,一个黑人当总统,本身就是社会进步,就值得他们去努力争取。 奥巴马团队将他塑造成一个穷苦少数民族(一般人看来,黑人就是穷人,就像犹太人就是富人一样)的孩子,靠自己的努力,冲破歧视,实现了美国梦。这很符合美国主流价值观念,也很合对前途无比憧憬的大学生的胃口。 况且在大学生眼里,华盛顿那些老官僚政客早就该滚蛋了,只有奥巴马这样完全不一样的新人才能给美国带来希望。另外,奥巴马虽然也四十多了,但他明显属于学校这个网络群体,大学生对他很有认同感。 在他们的鼓动下,激进大学生义务上街帮奥巴马搞宣传。民众多半比较信任大学生,因为他们私心杂念少,公益心强。一大帮大学生上街搞活动,肯定不是要非法集资。再说谁家没有上学的亲戚?一个学生就能带动一群人。学生们有激情,有能力,本身就让人觉得是变革的希望。所以发动起来学生后,奥巴马的声势一下就盖过了其他竞争者。 奥巴马虽然只有7%的黑人血统,但长得非常黑,看起来很“黑人”。虽然这在小时候让他很烦恼,但在他从政后却变成一项很大的优势。试想,如果奥巴马自得跟迈克尔·杰克逊似的,会有多少黑人死心塌地地支持他呢?奥巴马一开始从政就很注意利用这一优势,扩大自己在黑人中的影响力。 美国黑人人数众多,也是有穷有富。富黑人数量少,多半依附于各大白人势力,像鲍威尔、赖斯等黑人贵族就长期依附于布什家。不过正宗“胡蜂”势力对黑人总有点居高临下,即使偶尔关心也让人觉得像是在施舍。谁不希望有点尊严呢?所以希拉里们并不能吸引黑人贵族。也是上层黑人家庭出身的奥巴马夫人拍着桌子大喊:“几百年了,也该出个黑人总统了!”下面黑人不论穷富都是热血沸腾。 而大部分黑人是穷人,他们普遍信教。奥巴马凭借跟黑人教会多年的良好关系,在下层黑人中得到普遍支持。所以他所到之处,黑人都觉得他就是个黑耶稣、黑救世主。黑人群众经常在大街上载歌载舞,搞露天音乐会,宣传他们的黑救世主。 黑人的音乐天赋强,歌星很多,这种不要钱的音乐吸引了很多人。他们还给奥巴马的竞选活动写了很多流行歌曲:《是的,我们行》(Yes,We Can)《贝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全国人民大团结》(unite the Nation)。这些活动跟大学生的宣传一样,都是义务的。这些活动和歌曲使得支持奥巴马成为一种时髦,让广大青少年觉得要是不参加支持奥巴马的活动,那就out了,就会被同龄人所鄙视。就这样,奥巴马团队几乎一分钱都不用掏就红遍了全美国。

考虑到要团结黑人兄弟,又不能让其他民族产生误解,艾克赛罗德打算将奥巴马包装成林肯,因为林肯不仅解放了黑奴,还提倡各民族要和平生活。这比救世主更能让所有族群接受。

要说街头政治,学生和工人不分伯仲,而且经常相互支持,国际卡车司机协会、服务业雇工联盟等大公会表示坚决支持奥巴马,考虑到公会和企业的需求,奥巴马竞选团队有提出新新政(NEW NEW DEAL)的口号把奥巴马打扮成一个能带美国走出经济危机的“黑罗斯福”、

这些形象的变化,让奥巴马受到了选民的支持,更重要的是,经过经济危机,大家对老官僚政客们厌恶透顶,觉得什么都是他们搞坏的。现在有一个年轻的小黑人上场,当然让人耳目一新了。

新科技:

新科技主要是运用互联网,这方面@

老师已经答得挺好的,大家可以看它的答案。

综上所述,奥巴马当选的原因不仅仅是个人的才能,也是各个财团利益调整的结果。再次感谢《金融战》的作者,让我们了解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奥巴马明明有实力,为何没有复出参加2020年总统大选?看完就懂了

http:// m.weibo.cn/2141823055/4 040415999072955?sourceType=sms&from=106B195010&wm=2468_1001 奥巴马的个人魅力真的是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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