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恋爱6年之后分手,既有可惜,有理所应当,这个需要根据两个人的情况来判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感情的事情并没有绝对,所以没有经历过的人自然无法妄下定论。比方说两个人恋爱了6年,等到该结婚时却因为彩礼的问题闹得不欢而散,这种情况下两个人的分手确实让人感到可惜。如果两个人本身就相互利用,并不是真心喜欢对方,那么分手也是理所当然的。
恋爱六年了,最后还是分手,当然是可惜了,没有什么理所当然了,都在一起六年,了解应当充分了,最后还是分手了,双方的朋友和家人应当也知道对方的存在了,而这个时候分手,肯定会有所不舍的。
恋爱六年以上分手的话,当然还是应该可惜的。
毕竟浪费了六年的青春和时间。
当然,如果说六年以上还没有修成正果分了,也并不是觉得十分的。可惜说明他们其实并不合适分了,也是情有可原。
一段感情维持了这么久,到最后分开了,肯定是非常的可惜的。不能说你们不懂得去珍惜吧,只能说你们有问题的时候。并没有及时处理好,才会让你们的关系恶化下去,到最后才会分开。没有什么事情是理所应当的,任何的事情,都是由你们两个人去决定的。
我觉得应该是有些可惜的,毕竟谈了那么多年的感情,说分就分了,早知道这样的话,要是刚开始觉得不合适的话,那就不要谈那么久了,既有些令人惋惜,又有点无奈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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